一般项目:批发、零售:汽车摩托车配件及附属用油,汽车装潢用品,汽车维修保养设备,车用电子通信产品及配件,油漆,汽车维修保养、装潢,汽配产品配送服务。(上述经营范围应在《市场名称登记证》有效期内经营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